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266H/202401-00102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东所2024.1.4)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10:27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10:27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东所) | |||||||||
编号:2024-0001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利辛县想来食品便利店 | 采购食品未查验 | 当事人在2023年9月25日后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于2023年10月31日登记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利辛县人民北路与国强路交叉口西南角第5号,从事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销售。2023年10月30日,当事人从南京万优供应链有限公司购进“广盛”牌果丹皮2箱;进价90元/箱,每箱100支,销售1.3元/支。2023年10月31日,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利辛县人民北路与国强路交叉口利辛县想来食品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广盛”牌果丹皮,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改正上述违反经营行为,2023年11月6日,我执法人员再次对其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食品货值金额260元。 | 罚款50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3 | 利市监处罚﹝2023﹞1467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