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转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皖扶办〔2015〕75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等文件精神
实施主体:利辛县乡村振兴局
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326万元
绩效目标:申请1101万元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脱贫户及监测户学生职业教育资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学期,资助数量8840名,且达到资助标准、接受补助的学生中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子女占比均为100%的标准。2023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春季补助兑现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秋季补助兑现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缓解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子女教育负担、提高脱贫人口素质、增强脱贫户及监测户人口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脱贫户及监测户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