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对象范围:有创业就业需求的劳动者
三、政策申请条件: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四、政策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五、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并说明需要了解的就业政策法规。 2.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实身份证后,反映真实情况,工作人员会给予相关答复。 3.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全程网办。 六、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 交叉口 七、咨询电话:8805052/88122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