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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遗属抚恤金申领
事项简述:根据劳社秘〔2004〕193号《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供养对象,可以申领遗属抚恤金。
办理材料:1、个人申请及承诺书;2、填写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名、社保中心盖章);社保中心出具死亡职工的退休证明(或征缴中心出具死亡职工的参保证明);4、提供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享受人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5、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或乡镇街政府、民政办提供关系证明);6、享受补助人员无经济收入证明(乡镇街政府或民政办提供)。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一个月。
结果送达:社会保障卡发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机构及地点:纪王场乡人社所。
咨询查询途径:0558-8028405。
监督投诉渠道:0558-802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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